制止餐饮浪费|肯德基、宝莱特等5家餐饮企业被警告 DATE: 2024-12-27 11:39:50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贾珺)7月25日,制止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第五批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典型案例,餐饮餐饮北京宝莱特餐饮有限公司、浪费莱特北京肯德基有限公司八里庄餐厅等企业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肯德被分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基宝
6月7日,企业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北京宝莱特餐饮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制止该公司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餐饮餐饮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浪费莱特规定。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有关规定,肯德责令北京宝莱特餐饮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基宝给予警告。企业
6月12日,制止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北京涵广轩餐饮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餐饮餐饮该公司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浪费莱特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北京涵广轩餐饮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6月6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北京肯德基有限公司八里庄餐厅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餐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北京肯德基有限公司八里庄餐厅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当场给予警告。
6月1日,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北京小猴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管局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北京小猴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当场给予警告。
6月20日,北京市延庆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北京苍龙福升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北京市延庆区市场监管局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北京苍龙福升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当场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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